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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运输

发布时间:2021-06-2922 次浏览

  航空货物运输常识

  货物运输--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手续。
   包装--运输货物的包装应该符合民航运输的要求,不得使用草袋包装或者用草绳捆扎。每件运输货物的外包装上应写明收、发货人的详细地址和名称。
   禁止运输的货物--运输货物包装内不得夹带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现钞和证券。根据货物性质或运输条件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分别填写托运单。
   运输货物的重量、体积--运输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每件货物的最小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小于40厘米。货物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为1公斤计算。
   最低运输费用--国内运输每一张货物运输单最低运费为人民币30元。
   运输国际货物--应先交海关等联检单位查验后,并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出入境和过境国家的关规定,待货物被运输到目的地后,由当地民航部门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

   航空货物运输有哪些规定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过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
   非宽体飞机装载的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 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 * 60 * 100 米。 宽体飞机装载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 体积一般不超过250 * 200 * 160厘米. 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由西北公司依据具体 条件碉定可否收运。
   每件货物的长、宽 、高之和不得少于40厘米.
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 立方厘米的货物按轻泡 货物计重。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 斤计量。

  航空货物运输应办理哪些手续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运输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运输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运输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物运输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2、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个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3、托运人对运输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托运人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规格的货物。
  4、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物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标志。
  5、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6、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入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7、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月。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8、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物运输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9、因承运入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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